English

红光公司案敲响的警钟

1998-11-2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刚刚半年,所募4.1亿元即已亏去一半,证券市场为之哗然。经调查,公司为骗取上市资格,在股票发行前编造巨额虚假利润。上市后,又挪用募集资金炒股。在此过程中,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都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文件、报告。

红光公司案的要害是弄虚作假。如通过欺骗手段,居然将1996年度实际亏损1.03亿元,“包装”为盈利5400万元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